洛南县环境分局: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打好环保攻坚战

自《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颁发以来,洛南县环境分局通过参加中省市排污许可管理培训、进企业宣传普法、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等方式,全面推动《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有力夯实了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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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专题学习,提高业务本领。洛南县环境分局组织开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专题学习,通过个人自学、集体研讨等方式,认真研读、深刻领会立法原则和法规条文,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各项新制度、新措施、新要求,明确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范围和管理类别、规范申请与审批排污许可证的程序、加强排污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法律责任,切实提高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

深入企业普法,广泛宣传发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向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企业发放资料200余份,提醒企业主动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按证排污、及时履行延续、变更等手续、配合监督检查。定期对企业进行一对一指导,向企业清晰传达《条例》对今后环保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加大宣传覆盖面,通过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将《条例》传达到排污单位,督促排污单位切实落实排污许可制,杜绝排污许可违法行为的发生,切实增强企业的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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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组织培训,增强企业能力。印发《洛南县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企业纾难解困实施方案》,帮助企业明确在排污许可管理过程中所需要做的具体事项;定期组织企业排污许可管理培训,邀请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企业业务人员参加,就每季度企业自行监测、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提交、排污许可管理台账等存在的问题进行商讨,帮助企业解决排污许可管理难题,提高企业排污许可管理能力,助推企业平稳发展。

严格监督管理,督促贯彻落实。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自行监测管理平台、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企业监管,全面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洛南县环境分局组织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检查排污许可证核发是否依法依规,排污单位证后管理是否规范,及时提醒排污单位按《条例》要求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落实执行报告制度并做好自行监测等相关工作,严厉打击检查中发现的各类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行为。(李卫冬)

责编:杜鹏飞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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