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环境分局:履行主管部门责任 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建设

为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计划,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监督管理,近日,由镇安县环境分局、财政局相关人员组成项目督导检查组,深入镇安益汇农工商有限公司等6个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需求和困难,主动靠前帮助解决,助推项目实施。

IMG_256

督导检查组现场听取了企业负责人汇报项目实施进展,察看了新购治污设备运行情况。督导组表示,将积极配合企业深度治理工作,履行主管部门责任,做好纾难解困工作。同时要求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清醒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推进深度治理工作的同时要加强人员技术培训,健全内部环保考核管理机制,确保治污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IMG_256

中央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实施后,能够有效降低污染物的排放,减轻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居民身体健康的危害,同时对促进企业自身良性循环发展、实现企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具有重大意义。(朱言程)

责编:杜鹏飞

编辑:雷燕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陕西政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陕西政企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陕西政企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29-87551069

邮箱: sxzhengqi@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