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疫情防控实行分区分级管理

        2月19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我省印发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将全省疫情风险等级划分为低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高风险地区,要求各地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意见》要求,低风险地区要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中风险地区要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高风险地区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根据疫情态势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意见》将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周至县、西安高新区、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咸新区,宝鸡市渭滨区、扶风县、岐山县,咸阳市武功县、三原县,铜川市王益区,渭南市临渭区、澄城县、富平县,延安市延川县,榆林市定边县,汉中市汉台区、洋县、镇巴县,安康市旬阳县、紫阳县、白河县,商洛市洛南县等29个县(区)列为中风险地区,其余县(市、区)为低风险地区,我省目前没有高风险地区。各县(市、区)风险等级将实行动态管理,每7天调整一次。各县(市、区)要对辖区乡镇疫情风险等级进行判定,实施针对性防控措施。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健全工作机制,做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强工作落实,坚持科学防控、依法防控,实事求是做好防控工作,不能层层加码、一刀切,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要加强运输保障,做好来陕返陕人员信息登记并落实管理措施,要确保交通运输网络畅通,维护客流物流运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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