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柞水经过精心筹备、周密安排,法院圆满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内设机构的精简,进一步优化了司法资源,提高了法院的整体运行效能。
柞水法院严格遵照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将原有的12个内设机构精简为5个,设立综合审判庭等审判执行业务机构3个,政治部等综合行政辅助机构2个。
在人员调整上,坚持人尽其才、公开公正、大稳定小调整的基本原则,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充分有效发挥检察职能提供有力的人才和队伍支撑。
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凝聚改革共识,突出大局意识,增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
不断强化干警责任和担当,以高昂的斗志,迎接司法改革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切实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实现了“审判、队伍”两个平稳。
探索“1+1+1”和“1+N+N”等多种团队组织模式,同时完善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及案件折算办法,充分发挥审判组织的最大效用。将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为各法官设置专业领域,确保审判案件专业化,提升审执质效。
柞水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圆满完成,为顺利完成商洛市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及全省“小”法院改革进行了有益探索;充分体现了先行先试、敢为人先的发展担当和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的改革创新精神。(吴 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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