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凤栖派出所:践行“枫桥经验” 化矛盾解纠纷 提升群众幸福感

        近年来,洛川县公安局凤栖派出所以“化解矛盾防风险、调解纠纷暖民心”为抓手,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积极践行创建活动,努力作为,勇于担当,相继化解多起矛盾纠纷,谱写了一曲又一曲暖心的事迹。


        2020年4月16日,洛川县公安局凤栖派出所接群众冯某文电话报警称:洛川县龙翔北路的“娃娃川厨坊”饭店有人闹事,请求出警。接警后凤栖派出所民警迅速处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经了解:郭某莲因其女儿2019年12月份骑电动车行驶时被冯某文的丈夫何某开汽车门撞倒,后经医院检查女儿未有大碍,双方未报警私下达成协议。但是今年三月份女儿发现腿部不适,在医院检查和治疗,需要3000元费用,于是郭某莲到何某的饭店要费用,否则不让饭店正常营业。双方言语不和,何某的妻子冯某文打电话报警。


        民警在现场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将郭某莲带到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解。民警告知郭某莲调解不成建议让其提起民事诉讼,但是郭某莲明确表示不愿去民事诉讼,自己也知道不属于派出所管辖,但是还是想让派出所解决,面对群众的请求,民警告知郭某莲不能影响人家饭店正常营业,民警会尽力化解矛盾。

        经民警反复做工作,2020年4月20日达成调解协议,由冯某文补偿郭某莲1000元,纠纷一次性了结,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双方对民警表示衷心感谢。

        洛川县公安局凤栖派出所在开展“枫桥式派出所”创建中,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枫桥经验”,进一步拉近了警民关系,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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