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法院:以案释法,让敬老爱老成为社会风尚

        近日,柞水法院家事法庭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0年4月18日,老人黄某在女儿的陪同下来到柞水法院家事法庭,要起诉她两个儿子及女儿,在交谈中了解到,老人育有三儿一女,小儿子多年前在矿难中不幸去世,十几年前老伴也因病离世,后老人便随女儿一起生活。这么多年来,大儿子对她不闻不问,二儿子远在外地,也照顾不上她。

        随着老人年龄渐增,身体每况愈下,眼睛也因白内障看不清楚,女儿几年前离异后独自带着孩子,生活也非常艰辛。想到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儿子,现对自己弃如敝履,老人伤心落泪。

        立案后,法庭高度重视,立即与老人的子女联系了解情况,两个儿子,经过一番交流沟通之后,承办法官分析到这是兄弟之间的矛盾,却将老人置于尴尬境地。因该案在农村地区具有典型意义,柞水法院家事法庭决定到原、被告当地审判,让群众也能进一步熟知庭审流程,更加了解我国对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法律规定。

        为了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维系家庭和谐稳定,庭审后法庭并未当庭宣判,而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兄弟之情血浓于水劝解两兄弟要和睦相处,从羊羔跪乳、乌鸦反哺劝解两兄弟要善待母亲,通过法官的释法说理,母子之间的冷漠亲情得以破冰化解,三兄妹最终达成和解,老人随女儿生活,两个儿子每月支付老人生活费400元,医疗费用由三兄妹平均分担。至此,该赡养纠纷圆满调解。

        随着农村老龄化现象加重,老人赡养问题时有发生。柞水法院家事法庭通过这次巡回就地审理,一方面教育了被告,促其自省,另一方面也给当地人民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起到了警示教育的作用,同时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通过以案释法,让敬老爱老成为社会风尚。(程良芳)


(责任编辑:杨光/刘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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