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礼泉法院两名法官,荣获个人三等功

近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传来喜讯,在《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给基层法院集体和个人记功的决定》中,礼泉县人民法院两名干警分别荣获个人三等功。

现任礼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刘晓婷,1994年7月进入礼泉县人民法院工作,在这一清贫而事关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安宁的行业一干就是二十余载。作为一名法官,她政治立场坚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作风求真务实、严于律己;她品德高尚、执法清廉,始终以党和人民利益为重,用自己执着的追求和对法律的无限忠诚,谱写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华丽篇章。多年来,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连年被县法院评为先进个人、优秀法官;曾被省法院评为“办案标兵”、被县委政法委员会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十佳平安卫士”、被县妇联评为“巾帼建功先进个人”。这些荣誉的取得,无不渗透着她的真情付出和艰辛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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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婷在表彰会上发表感言时说到:获此殊荣,我倍感荣幸!在这里我首先感谢在工作中给予我信任和支持的院领导,其次要感谢与我同舟共济、攻坚克难的全体立案庭干警。作为一名法官,我们是公平与正义的化身,也是温情的传递者,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牢记党的宗旨,恪守为民之责,力行为民之举,永葆对人民群众的真挚感情,立足自身工作职责,以更加高效、便捷、快速地服务理念,进一步增强诉讼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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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进入礼泉法院工作的唐参军,先后在礼泉法院阡东法庭、少年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行政审判庭工作,历任礼泉县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现任礼泉法院阡东法庭庭长。作为一名基层法庭负责人,他敬业务实、勇于担当,勤恳工作,长期驻扎在基层法庭,任劳任怨。近三年来,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32件,无一利上访或者被发还、改判案件,调撤率、服判息诉率、案件收结比,庭审公开数等案件质效考核一直名列前茅,工作扎实,赢得辖区人民群众一致好评,树立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司法形象。2015-2016年度,被陕西省咸阳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2016年7月和2018年7月分别被中共礼泉县委评为“优秀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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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参军在表彰会上发表获奖感言时表示,自己被荣记三等功,首先要感谢的是领导和同志们对他工作的支持和认可。进入法院工作30年,扎根基层16年,唐参军始终将群众所需放在第一位,作为一名基层法官,他深知群众需要的法庭是能够真正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法庭。因此,他时刻以“为民、便民、利民、亲民”原则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

荣誉是激励、是鼓舞,更是鞭策,咸阳市人民法院授于的多项表彰是对礼泉县人民法院干警工作的肯定,同时也激励法院全体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时不待我的紧迫感和舍我其谁的责任感,紧紧围绕“双进”专项工作目标,奋力谱写礼泉法院追赶超越新篇章。(安露)

(责任编辑:朱刚/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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