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提升基层派出所民爆物品监管能力,7月8日,韩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组织召开民爆物品安全监管暨公务用枪安全管理培训会,进一步严格规范公务用枪安全管理。
会前,韩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刘涛结合当前该局枪爆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围绕全警实战大练兵安排部署,要求各参训单位以大练兵活动为契机,充分认识规范公务用枪管理和民爆物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明确此次培训的必要性,培训过程中要认真学习,努力吸收消化,将所学知识尽快转化到实战应用中,提升工作效能。
韩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爆专干民警米孝武从公务用枪管理十个“一律”、公务用枪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民用爆炸物品治安管理、民用爆炸物品治安检查等开展培训。
组织各配枪单位认真学习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戴使用枪支规范》、《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十个“一律”要求,规范安全使用枪。
以近年来违规使用枪支发生的案例为反面教材,米孝武强调公务用枪管理使用的极端重要性,要求各配枪单位在工作中一定要抓住问题导向,在携带、使用、保管、交接枪支时严格规范操作规程,做到无缝对接,确保枪支安全、管理规范;
围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明确公安机关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主要事项和派出所监管责任,提高安全监管的法律意识;从治安检查着手,开展派出所监管民警在安全管理、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单位(人员)资质审查等方面业务培训,提升民警监管技能。(卫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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