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人民检察院迎接全国文明单位复审“检阅”

8月14日,全国文明单位督导检查第五组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一级巡视员李侠,省委文明办综合处副处长郭文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综合处干部阳国君一行三人,在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王云祥、市委文明办创建管理科科长王武军的陪同下,到凤县人民检察院督导检查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县委副书记崔新荣、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赵玲丽、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汤巧玲及凤县检察院班子成员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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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检查过程中,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听取汇报”的形式,全面督导检查凤县检察院2018年以来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检查组实地查看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室内外活动场所、文明餐桌、检察文化、荣誉室、图书室、道德讲堂等场所,详细了解了凤县检察院关于教育培训、重大活动、传统节日、志愿服务、道德教育、脱贫攻坚等情况,并就文明创建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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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文明单位督导检查工作汇报会上,督导组组员阳国君介绍了此次督导检查的方式方法和要求,凤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晨欣汇报了三年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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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文明办综合处副处长郭文超代表检查组反馈了创建工作情况,从领导班子重视、创建氛围浓厚、档案资料整理规范等八个方面对凤县检察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从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进一步提升创建精准性、进一步发挥道德模范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打造精神文明特色品牌、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提升荣誉感等方面对凤县检察院创建提出要求,并希望凤县院在今后的创建过程中能够常态长效、长久保持发展。 

李侠组长对凤县检察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她表示,凤县检察院虽然院小人少,但创建工作形式多样、基础扎实、机制健全,并取得了明显效果,各项工作受到上级表彰奖励,特色十分鲜明。她强调,凤县检察院在今后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的新使命新要求。要常抓不懈,准确把握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的目标任务。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文明创建活动。要加强沟通联系,在工作上争取更多的支持帮助。

凤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晨欣作了表态发言。他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提高站位,坚持认真学习党的理论政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干警个人素质。完善工作方式方法,对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一研究,制定问题台账、整改措施,确保按时整改到位。主动加强与各级文明办的沟通协调,对标对表,扎实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增强创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发挥全国文明单位示范引领作用,为凤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卓悦/刘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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