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省、市关于开展矿山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有关决策部署,提升秦岭地区生态环境质量,今年以来,洛南县多措并举强化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强化思想引领。以同类典型环境事件为警醒,深化思想认识、坚定工作信心,以矿山重金属污染隐患为重点,明确“责任落实、风险防控、执法监管、长效保障”四方面重点任务,着力构筑立体式、多元化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严格项目准入。严格按照生态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落实“环评”制度,对矿产开发利用项目从严管控,项目审查涵盖各类生态红线,在秦岭海拔1500米以上及主梁1000米内禁止开发的区域,坚决不予审批矿山开发项目,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深入排查整治。全面梳理排查全县矿山开发项目立项、环评、林地、土地等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采矿许可过期、越界开采、非法占地毁林等行为,尾矿库是否落实安全防范和废水收集处理措施,矿山污染防治设施是否配置到位、正常运行,历史遗留堆渣是否治理到位,对存在的问题分类限期整治。
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和工作协作机制,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强化协作配合,深入开展矿山领域联合执法,对屡教不改、问题突出的2家企业,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并公开曝光,通过“矿山整治三年行动”依法依规关闭6个矿山企业,注销4个采矿证矿山企业,关闭注销矿山企业总计10家,不断规范矿山开发秩序,守护好“中央水塔”。(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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