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公安:挪用资金37万余元!日前一男子被富县警方刑拘

近日,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通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涉案37万余元的挪用资金案,目前,犯罪嫌疑人孔某某已被富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2020年8月26日,陕西宏延西奥电梯有限公司售后经理刘某报案,称该公司原富县维保站站长孔某某将公司自2018年12月至2020年6月期间在富县八家物业公司收取的电梯维护费等费用共计29万余元一直未向公司上交,公司与其多次联系沟通,仍不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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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报案后,经侦大队当即召开案情分析会,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上案。鉴于涉案公司多,涉案资金大,民警兵分两路展开细致深入的调查取证工作,经过10个日夜的努力,终于充分掌握孔某某的犯罪证据。随后,民警传唤孔某某接受调查,知道事情败露,孔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实,孔某某在富县担任维保站站长期间,负责富县的八家物业公司的电梯维护费等费用的收取,他利用职务之便,在收取电梯维护费等费用之后不按规定上交公司,供偿还个人债务及个人挥霍等,涉嫌挪用资金达37万余元,目前,孔某某已被富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责编:杨洋

编辑:武明/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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