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颖)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要求,近日,宁陕县人民检察院对本院受理的全部案件进行梳理,对2起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当事人予以救助。
谭某某家是低保户,共有三口人,其子2018年查出患有尿毒症,每月透析费用需花费三千余元,妻子患有严重的高血压,2020年谭某某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经鉴定为三级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目前以各项保障性收入为经济来源。
魏某某是建档立卡户,早年与妻子离异,家中有80多岁的母亲及两个孩子,母亲年事已高无劳动能力,两个孩子还在读书,魏某某务工收入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2020年魏某某发生交通事故,家中收入来源中断,生产生活极其困难。
以上两案经承办人调阅案卷、实地走访、调查了解,认为2名案件当事人均有因案返贫的风险,遂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拟对两名案件当事人予以国家司法救助,同时召开听证会,听取了参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听证员的意见,听证员也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2名案件当事人予以救助的意见。会后,该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及时将司法救助金送到2名被救助人手中。
近年来,宁陕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在助力脱贫攻坚中有效发挥了检察作用。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加大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因案致贫返贫的当事人、生活困难的涉法涉诉信访人等5类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以高度的行动自觉助推乡村振兴。(魏正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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