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石泉县人民检察院结合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点、线、面相结合,努力把实事办在群众最关心关切的地方。
立足“办好群众身边小事”出发“点”,为困难群众提供“上门”服务。结合控告申诉和司法救助职能,深入开展以“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为主题的“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通过点对点的“上门”服务,协助一名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依法对一起民事诉讼提起申诉,
对一名遭受电信诈骗的受害者进行了司法救助,让特殊群体及困难群众感受到来自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
扣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线”,依法助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出台了《关于服务全力加快产业项目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明确每名检察官联系2个重大项目,为企业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等工作。目前10名员额检察官已分头走访了20家企业,了解企业发展现状,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服务,并协调解决了部分存在的问题。
抓住民生民利关切“面”,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守护人民美好生活。联合石泉县教育体育科技局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题研讨会,制定了“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实施方案,选派10名检察官点对点包联学校,开展法律服务进校园活动。邀请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教育科技局、县妇联、共青团县委等12个单位共同会商,联合出台《石泉县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针对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8份。积极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并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农村饮水安全、用电安全“等外”领域公益诉讼监督,守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安全。(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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