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颖)凤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现有党员34名,其中在编在职党员18名,预备党员1名,占实有人数的86.4%,退休党员14名,聘用制书记员党员1人。有入党积极分子2人。近年来,凤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在县委和县直机关工委正确领导下,以“创一流业绩、带一流队伍、建一流机关”为目标,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以服务保障大局为己任,聚焦全县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提高站位、精准发力,立足检察职能,强化司法办案,为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办案集体”、“党风廉政责任制优秀单位”等省、市、县40余项荣誉。涌现出了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潘永刚,2020年感动凤县十大任务赵剑等一批优秀检察干警。
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政治忠诚
始终坚持以党的理论武装头脑,自觉将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坚持高点站位,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搭建党建平台和阵地,严格落实党建管理规章制度,高标准建成党建活动室。通过专题党课、主题党日活动、座谈交流等形式,每月定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党的政治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引导党员干部保持强烈的政治使命感和历史责任感,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开展各类学习30余次,心得体会交流9次,干警人均撰写读书笔记2万余字,通过学习教育,干警的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进一步增强,思想防线更加牢固。
主动服务大局,提升宗旨意识
时刻牢记为民服务根本宗旨,主动将工作融入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选派党员骨干参与案件办理,成功“9.27”晁某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18”高某等人涉恶案,涉案金额4300余万元,占全市涉黑涉恶财产处置总量的28%,居全市第一,办案事迹先后被陕西广播电台、《西部法制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积极助力“三打攻坚战”,努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亮承诺、比服务、讲奉献活动,党员干警带头包抓联系贫困户54户,累计向帮扶村协调各类资金50万元,援助路灯照明、爱心超市、村图书馆、村委会办公楼等基础设施,协调引进林麝饲草养殖基地项目建设,协助村集体发展壮大经济联合社,群众分红户均超过500元,2019年帮扶村顺利实现整村脱贫。坚持党员冲锋在前,第一时间组织党员干警参与到疫情防控阻击战中,17名干警包抓县城385户居民,开展小区巡查排查、卫生整治,为居家隔离群众购买生活用品,处理生活垃圾。抽调10名干警组成党员突击队奔赴唐藏镇开展抗洪抢险,捐赠150件饮用水,努力解决倒回沟村村民用水困难。积极组织全院干警参与到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单位复审中,认真开展创文复审宣传、卫生整治、交通秩序引导等工作,成功通过了全国文明单位复审。
以党建带队建,锻造凤检品牌
坚持党建引领发展,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促发展,努力建设“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积极探索“党建+队伍建设+业务建设+自身监督+司法为民”相结合的新路子。立足队伍发展和青年人才建设需求,扎实开展青年党员教育,选派优秀党员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在精准扶贫和业务一线锻炼和培养干部。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矛盾,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适用认罪认罚刑事政策,仅用15天时间,促使案件当事人主动上缴拖欠13名群众长达5年的未返还集资款54万元,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加强检务公开,依托官方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媒介发布检察信息8500余条,全方位宣传检察工作。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选派17名青年党员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持续开展红色资源保护,建立健全“林长+检察长”“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为全县“两山”建设、“最美家乡河”创建提供检察服务。利用凤县红色资源,每半月组织开展一次“青年干警半月谈”,围绕党建、党史学习教育、素质能力等方面谈思想、谈感悟、谈心得,提升了干警个人素质,增强了队伍凝聚力。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凤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有序推进、提升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思想意识,夯实工作作风,努力厚植党的执政基础,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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