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延安市黄龙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结合社会治安形势,精心谋划、科学部署,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 提高政治站位
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扫黑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扫黑办公室日常工作;出台了涉黑涉恶案件的报告、督办制度,进一步强化法官队伍管理,杜绝了法院内部出现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害群之马。
强化团队建设 提高审判水平
抽调5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组成审判团队,负责审理涉黑涉恶类犯罪案件;组织审判团队成员多次参加省高院、市中院举办的扫黑除恶专题培训会,委派审判团队成员赴省高院、西安中院、市中院学习审理黑社会性质案件中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在审理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方面的水平。
突出打击重点 全力审理好涉黑恶势力犯罪
由法官、人民陪审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的12人审判团队,历时七天,成功审理了最高院和公安部督办的闫宏伟等24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净化了社会生态环境。该案社会影响大、参与人数多、审理难度大,审理此类大案还属首次。在年初全市法院院长工作会上,审理此案合议庭被延安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统筹各项工作开展 悉心摸排线索
将扫黑除恶工作与四警包村、精准扶贫、巡回审判、案件审执等相结合,同安排、同部署,扎实有序开展,发动全院干警收集有价值线索。进一步完善线索筛查摸排机制,要求各办案法官对于2016年以来已经审判、执行的案件,特别是在民间借贷、工程建设等民商事案件审判执行中,对有可能存在套路贷、暴力讨债、涉赌放板、串通投标等问题的,注意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建立了涉黑涉恶线索报送及问责制度。
积极营造氛围 注重宣传效果
设置了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箱,向社会公布了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邮箱,明确专人负责接待群众举报,收集梳理来信、邮箱举报线索;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借助“两微”平台及门户网站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印制扫黑除恶宣传手册4000余份,制作宣传横幅、广告牌20余块,对扫黑除恶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黑恶势力的分类、表现形式等进行宣传展示,让老百姓更容易理解、记忆并提供线索,全方位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责任编辑:马瑞琴/何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