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连续三年荣获市公安局目标责任考核先进集体

6月29日,安康市公安局隆重举行庆祝建党100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再次被评为市公安局先进集体,支队长王鹏登台领奖。这是交警支队继2018、2019年度以来第三次被评为市公安局先进集体,连续三年荣获此项殊荣。

雄关漫道,恒以致远。近年来,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党委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安重要讲话和重要训词精神,紧紧围绕市公安局党委“137”战略部署,立足“减量控大”主责主业,不畏艰险、砥砺前行,恪尽职守、克难攻坚,持续深化“四位一体”联勤联动机制,加快打造安康“智慧交通”全省全国名片,深入推进安康交警“五型警队”建设,全市公安交管工作实现了跨越发展。安康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连续三年下降,公安交警队伍满意度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列。交警支队连续三年荣获全省公安交管工作优秀支队、市公安局先进集体。安康“五型警队”、规范执法、“三三联动”机制、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等多项创新工作经验在全省交流推介。

征途漫漫,惟有奋斗。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来临之际,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再次荣获市公安局先进集体,意义非凡、振奋人心。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将以此为起点,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勤、快、严、实、精、细、廉”的作风和“忠诚、干净、担当、表率、学习、奉献”的标准,聚焦“先行示范区”创建,狠抓“减量控大”主责主业,持续深化品牌亮点培树,优化服务质量、锻造过硬铁军,努力为推动安康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谱写追赶超越崭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业绩向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交上满意答卷,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

责编:张金侠

编辑:江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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