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发出19份《督促监护令》,让未成年人监护不再缺位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的相关要求,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认真履职,结合执法办案,于7月15日向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中的19名未成年人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责令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为孩子营造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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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汉台区院在办理一起多人聚众斗殴案件时,未检检察官发现本案中两家营业性娱乐场所存在容留未成年人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现象,及时运用未检案件集中办理模式启动公益诉讼程序。仅用两天时间完成该起公益诉讼案件的立案、审查,并向四家行政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成为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后全市首例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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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承办检察官联系本院特邀心理咨询师为本案19名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及干预,案件办理收到较好效果。

在办案中检察官发现: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或是顾事业不顾家庭,把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完全归于学校,自身疏于监管,对其从事的社会活动放任自流;或是无力监管,在家庭生活中与未成年人缺乏基本的情感交流,有的甚至将其长期寄养在亲戚家,亲子关系生疏、冷漠;或是过分溺爱致使其滋生不良习气等。

为了保障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修复家庭关系,确保织密家庭和司法保护网,汉台区院及时为本案19名涉罪未成年人父母开展亲职教育并发出19份《督促监护令》,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人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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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教育沟通,19名家长均表示今后会更加密切关注孩子身心健康,加强同孩子的沟通,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下一步,汉中市汉台区院将持续深入开展此项工作,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借助心理咨询师专业队伍优势,实现专业化与社会化有机统一,跟进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帮教,帮助解决涉案家庭实际问题,共同做好涉案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工作。(门松楠)

责编:张颖

编辑:杨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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