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检察院:积极参与防汛抢险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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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因受强降雨影响,陇县闫家湾村部分村组发生山体滑坡、路基塌陷,房屋受损,农作物冲毁。陇县检察院驻闫家湾村乡村振兴工作队迅速行动,同镇村干部、党员、群众积极投入防汛抢险工作。

收悉强降雨预报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微信、上门通知等方式,通知村民及时做好防范工作。同时,安排监测员观测巡逻,做好预警工作。

强降雨后,及时与村两委核查统计受灾情况,做好灾情上报,组织引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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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降雨后,部分通村道路发生塌方、断道情况,立即与村两委干部一道,组织人员机械对拥堵道路进行疏通,在断道处设置警示标志,安排人员进行警戒,确保交通安全。

驻村工作队严格按照院党组的要求,坚决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身先士卒、靠前指挥,迅速组织力量防汛救灾,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严防次生灾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截至目前,暂无人员伤亡,协助转移群众20余人次,防汛抢险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王健)

责编:张颖

编辑:杨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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