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避法院现场发放执行款210余万元

(张颖)近日,紫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人头攒动,来自全国各地的16名受害人井然有序地排着队,执行干警有条不紊的核对来者身份及兑付案款账户信息,为一起诈骗案件受害人集中发放执行案款。

image.png

2017年5、6月份至2018年初,被执行人熊某、李某等人经预谋,在深圳市龙华区民治大道以李某注册的华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幌子,以“国盛企业”、“万豪企业”两个非法黄金交易平台为名义,诱骗申请执行人进行炒黄金交易。在微信聊天的过程中,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申请执行人的金钱,各个受害人被骗数额不等,涉案金额高达4765668.49元,社会影响恶劣。

image.png

案件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查控系统对各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进行线上查询,并与原办案机关紫阳县公安局沟通对接,对原冻结账户及金额进行逐笔检查,及时采取冻结措施,冻结成功后,联系公安机关对其所冻结账户解除冻结。承办法官并就其中部分账户与开户银行积极协调,确保原冻结账户不出现冻结空档,在冻结异议期结束后进行有序划拨,并予以登记。不仅提高了案款的到账速度,更确保了款项流转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整个发放过程用时仅1小时,即完成了被害人的发放手续。

“压根没想到这钱这么快就能追回来,紫阳法院的执行力度真大。”案件一受害人高某难以置信的说道。“真心感谢咱们执行法官,为我们挽回损失,大家都是外地人,每次过来都十分麻烦,都没指望能把钱都要回来。”从承办法官手上接过案款转账单后,在场的其他申请执行人也纷纷表示赞同。

今后,紫阳法院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在执行工作中的“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强化各种执行措施,以实际行动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兑现,以扎实举措将申请执行人的“纸上权利”兑现成“真金白银”。(董以旭)

责编:张颖

编辑:王怡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陕西政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陕西政企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陕西政企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29-87551069

邮箱: sxzhengqi@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