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前移 触角延伸

岐山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袁小平

        基层公安机关派出所处在创建平安社会的最前沿、最基层和最关键,如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推动“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社区警务至关重要。将社区警务室打造成群众家门口的派出所、打击犯罪的桥头堡、服务群众的便民桥,社区警务工作成了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新抓手。

        社区警务密植于社会末梢,是深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新需要。如何将黑恶犯罪事实已经发生,群众受害后被动举报,变为公安机关主动发现、提早预防、及早打击,将事后变为事前,社区警务大有作为。

        宝鸡市公安局推动的社区警务战略,要求县局科学合理设置社区警务室,在人员活动密集、治安情况复杂、可防性案件高发区域,严格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标准设置社区警务室,以“一社区一民警一辅警”的最低标准派驻专职警力。社区民警按照“四单一图”规定的职责任务,包干辖区所有涉警活动,对社区治安负总责,真正让社区民警“一沉到底”,成为社区的“公安局长”,心无旁骛地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社区警务密植于社会末梢,落实社区民警日常工作的目标化、动态化、制度化管理,强化九类重点人员和出租房屋管控,达到对涉黑涉恶线索主动摸排、对有黑恶犯罪苗头的人员及早打击,对治安乱点及时整治,将扫黑除恶斗争从事后、变为事前,即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伤害,又推动了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极大胜利。

        社区警务实现了警力下沉,是推动基层警务改革的新举措。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派出所就是公安局的缩小版,对内各警种需要配合,对外各部门需要协调,加之业务工作包罗万象、繁琐复杂。社区警务的落实推动了基层警务改革。

        岐山县公安局严格落实市公安局社区警务建设要求,将“一社区一民警一辅警”作为最低标准,配齐社区民警和专职辅警力量,严格执行“三个一律”的刚性要求(即城镇社区民警一律不承担打击指标任务,一律不参与派出所值班,一律不参与非警务活动),严禁将社区民警挪作他用,确保社区民警能够真正“专起来”。目前,针对全局8个版块型社区,按照3000人一名民警(辅警)的标准配齐了社区民警10人、社区辅警35人,有力地保证了社区民警“三个一律”的贯彻落实,从落实“专职化”警力、加强“网格化”管理、明确“标准化”目标、促进“规范化”运行、实行“社会化”共治、打造“智能化”警务六个方面,即为派出所“减负”,又压实了社区警务,更关键的是深化了“枫桥式派出所”的创建。

        社区警务扎根于群众之间,是创建平安提升和谐的新阵地。当前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的对敌斗争复杂期、刑事案件高发期、矛盾纠纷凸显的三大特征没有改变,三大特征逼迫我们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岐山县局在社区警务室建设上综合考量辖区规模、人口数量、治安状况及警力数量等因素,因地制宜,合理设置社区警务室,特别是在人员活动密集、治安情况复杂、可防性案件高发区域,积极协调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小区物业等部门,严格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标准设置社区警务室,派驻专职警力,真正使社区警务室成为公安机关精准管控、服务实战、服务群众的“第一阵地”,一改过去社区警务空置、警务“填鸭式”被动去做,社区民警兼任,工作“应考式”消极去干的顽疾,从而打通了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这个肠梗阻,社区警务将创建平安社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变为零距离。

        全国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要求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最大限度把风险隐患防范在初始,努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县级公安机关在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中,就要以社区警务为抓手,坚持好、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履行好守护一方平安、服务一方百姓的责任,使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学习“枫桥经验”,社区警务要发动群众,在警务开展中起到倍增器作用。守护一方平安、服务一方百姓,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就要围绕社区调动各方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力。

        社区警务:一要聚合力,通过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协调各职能部门,取得人财物大力支持社区警务建设,进一步突出社区警务在基层社会治安治理工作中的核心纽带作用,通过强化警社合力、警民合力,推动警务资源和社区管理资源的高效整合,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二要整资源,建立完善的社区与社区警务工作信息交换共享机制,通过组织、指导、监督、发动各类社区力量共同做好出租房屋、重点人口、监管对象、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等人员的监管、帮教和考察工作,加强吸毒人员网格化管理,形成社区治理综合作战单元。三要抓联动,建立社区警务网格化管理联动机制,积极发动社区干部、网格长、楼栋长、治安积极分子成为社区警务网格员,有效形成“格内自防、格间联防,一格有事、多格支援”工作态势。

        借鉴“枫桥经验”,社区警务要专群结合,在促进打防中起到着力点作用。如何发杨“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新枫桥精神,让党委、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就要专群结合,不断深化社区警务。

        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案件多生,久侦不破,群众的生命财产得不到保障,群众必生怨言。社区民警通过扭住社区这一关键,走专群结合的群众路线,通过防发案、抓破案,确保辖区一方平安。防发案,社区民警通过利用“智慧安防小区”和“E采通”“众重核”等信息化手段,加大“九重点一出租”以及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的管控力度;通过强化“护校安园”工作,坚决防止发生针对校园的暴恐犯罪和个人极端行为;通过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调处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通过平安宣传“小喇叭”,加大防电诈、防火防盗等平安宣传力度,真正将可防性案事件控下来。抓破案,发挥民警对社区的人文、地理了如指掌的特常,用“活地图”为侦查破案提供最直接的情报资料,协助派出所侦查破案;通过社区民警(辅警)扎根社区的特点,以“本地人”的身份参与,更好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形成时间上相互衔接、空间上相互策应、防范方式机动灵活的立体化、全方位的社区防范格局,通过组织开展治安巡逻,实现点面结合、猫鼠同步,为抓获现行、发现线索提供极大可能。社区警务就是在群众身边设置了 “派出所”,用民警时刻都在、事事有人管理、人人受到监督,为群众提供安全屏障,为犯罪分子提供打击震慑。

        发扬“枫桥经验”,社区警务要触角延伸,在促进稳定中起到侦察哨作用。社区警务不断强化民意导向警务,大力实施主动警务,是将创建“枫桥式派出所”进行了有力地延伸。

        围绕“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平安守护、零距离服务群众”。岐山县公安局针对以往社区警务工作中存在的职责不清、任务头绪繁杂、执法监督弱化、考核奖惩不实等难题,严格执行市局规定的社区民警《职责任务清单》《执法清单》《权力清单》《奖励问责清单》和《工作流程图》开展工作,使社区民警“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等事项量化明晰。《职责任务清单》明确社区民警6项职责、23项任务,通过开展信息采集、组织治安防范、联系服务群众等工作,确保民警对辖区治安要素实时动态掌控、心中有数。《权力清单》对社区民警盘问、检查、处罚、调解、强制权等“7种权力”进行明确,社区民警在执法中实现“权责一致”,依法用权。《工作流程图》明确社区民警日常工作内容,将民警每日1次、每周1次、每月1次、每季度1次要开展的工作内容浓缩为“16个1”,方便民警根据时间节点“按图索骥”,工作针对性明显提升。社区警务与群众零距离设置,民警在群众中生活,通过勤走、勤看、勤问、勤听、勤记,找骨干、找对象、找线索、找漏洞、找规律,多交谈、多串门、多接触、多检查、多思索,从而达到公正执法做到信访问题发生前,排查化解做到矛盾苗头激化前,打防整治做到案件灾难发生前。

       深化“枫桥经验”,社区警务要角色转换,在法制建设中起到宣传员作用。新农村建设需要新法制。创建“枫桥式派出所”更要让“枫桥经验”在社区落地。

        社区民警通过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等形式,在群众身边设置法制宣传“大篷车”,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画、板报、手提袋等形式将法律法规、扫黑除恶等以形式鲜活、方式多样进行广泛宣传,达到群众接受效果最佳。同时社区民(辅)警要充分发挥其身份特点,动员社区干部、群众,以父辈、兄弟、叔侄等农村家族关系,在房前屋后、田间地头以农村人特有的喱语、白语进行宣传,要减少受群众的逆反心理,达到一人讲法,全社区守法。今年,岐山县公安局共组织在社区、企业、学校统一法律宣传50余次,组织社区民警进社区开展扫黑除恶宣讲4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0000余份,特别是扫黑除恶宣传力度空前,极大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收到了较好的法制宣传效果。

        根植“枫桥经验”,社区警务要平台前移,在促进和谐中起到推进器作用。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就要积极创建“枫桥式派出所”,深化推动社区警务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

        社区警务实现了基层警务工作的平台前移,通过推进“破小案、办小事、解小忧、帮小忙、惠小利”新时代“五小工程”, 开展:听民声、察民意,组织民警定期以上门入户、警民恳谈、防范例会、集中宣传等形式,积极与社区群众开展互动,向群众汇报警务工作,宣传日常防范措施,主动听取社情民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解民忧、做民事,在警务室开通快速办证通道、报警求助、纠纷调解等服务,突破常规将办理居住登记或受理其它证照申请进行前移,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年迈的独居老人提供办证捎证上门服务,主动为群众办小事办实事,尽最大可能便民利民。汇民智,定民心,依托所领导与街道相关部门沟通,由社区警务室主动联系民政、劳动、工商等政府部门,创新推出帮困救助、人员就业、房屋租赁、工商办理等便民服务,提供辖区房屋出租、居民就业等帮助,联合街道部门送温暖上门,大幅提升群众满意度。同时,积极推动争创汪勇式社区民警活动,创建以优秀社区民警姓名命名的社区警务室,打造出社区警务的品牌,增强社区民警的荣誉感、归属感,真正将社区警务室打造成群众家门口的派出所,将社区民警培养成群众的贴心人,让“枫桥式派出所”不断壮大、生根,开花。  

(责任编辑:章遇/何宏超)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陕西政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陕西政企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陕西政企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29-87551069

邮箱: sxzhengqi@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