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整改进行时第二批省委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进驻工作完成督察组共转办群众有效举报383件,已办结285件

        9月5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第二批2个省委生态环保督察组于2019年8月15日至16日分别进驻咸阳市、铜川市开展督察“回头看”。截至9月4日,督察组顺利完成督察“回头看”进驻各项任务。
        进驻期间,督察组共与48名正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市级有关部门25个,调阅资料7800余份,对21个县(市、区、开发区)开展下沉督察。督察“回头看”进驻结束时,督察组共收到群众信访举报环境问题654件,去除重复投诉和非环保类投诉,共向被督察地转办群众有效举报环境问题383件,涉及大气污染184件、水污染25件、噪声污染61件、生态问题22件、固废危废问题55件、其他问题36件。
        各被督察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省委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9月3日20时,省委第一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环境问题283件,咸阳市已办结208件,共责令整改77家,立案查处37家,罚款60.83万元,约谈6人,实施问责40人(组织),查封扣押1家,限产停产27家;省委第二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环境问题100件,铜川市已办结77件,共责令整改4家,立案查处4家,罚款1.45万元,约谈3人,实施问责2人,限产停产2家。
        根据督察“回头看”工作安排,各督察组已进入督察报告起草和问题案卷梳理工作阶段,并安排专门人员继续紧盯被督察地边督边改情况,确保尚未办结的群众举报能够及时查处到位、公开到位、问责到位,确保群众信访举报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记者 汪曼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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