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出台“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近日,《陕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出台。

  《规划》提出,到2025年秦岭、黄河流域等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水生态功能初步得到恢复,消除国控劣V类断面,基本消除县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土壤安全利用水平持续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形成,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美丽陕西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规划》同时展望2035年,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美丽陕西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规划》确定了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4大类23项指标。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37微克/立方米,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2.9%;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9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比、能源消耗降比分别达到18%、13.5%,森林覆盖率不低于46.5%。

  《规划》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盯“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目标,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握减污降碳和高质量发展两个关键;抓牢秦岭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国家战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项重点;强化监测、执法、信息、科研四方面能力现代化建设,促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五元共治的大环保格局。

  在任务设置上,《规划》着重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改革要求,坚守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努力实现统筹协调系统保护。在重大工程项目设置上,《规划》立足陕西实际,目标导向引领,问题导向突破,结果导向倒逼,推动落地见效。

        编辑: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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