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县公安局:疫情防控不放松 打击犯罪不手软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甘泉县公安局在认真开展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积极发挥打击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能作用。近日,甘泉县公安局成功抓获盗窃建筑工地财物犯罪嫌疑人两名,有力保证了疫情期间甘泉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image.png

2021年11月20日,位于甘泉县下寺湾镇某村的龙洋建筑公司报警称,其工地上约1.3吨螺纹钢被盗,价值1万余元。接到报案后,甘泉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由分管局领导牵头,立即成立专案组,限期破案,力争在最短时间破案、最大挽回工地损失。

专案组民警火速赶往现场,立即展开案件调查。经现场勘查、走访摸排、分析研判,功夫不负有心人,民警在案发现场发现了可疑车辆印记,经过30余小时的不懈努力,发现一辆五菱小货车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以车为突破口展开侦查,顺线锁定嫌疑人身份。经进一步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李某某均为无业人员,经常在各个建筑工地打工,曾在案发建筑工地打过工。确定犯罪嫌疑人后,专案组民警周密部署,制定抓捕计划,对两人展开抓捕。

image.png

2021年12月16日,两名犯罪嫌疑人藏匿地点被锁定,抓捕时机成熟,专案组民警迅速出动,当日下午,在延安市宝塔区分别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李某某成功抓获。

犯罪嫌疑人归案之后,一直狡辩称其从未去过被盗建筑工地,对于自己的犯罪行为也三缄其口。在审讯陷入僵局之际,侦查民警加大对两名犯罪嫌疑人的审讯攻坚,最终在铁一般的证据及强大的审讯攻势下,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终于被全线击溃,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李某某供述因疫情影响在家待业,没有正常经济来源。曾在龙洋建筑公司工地打零工时看到有螺纹钢,便驾驶小货车盗窃工地螺纹钢并销赃获利的犯罪事实。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冯 杰)

责编:刘涛

编辑:江筱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陕西政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陕西政企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陕西政企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29-87551069

邮箱: sxzhengqi@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