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县环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近日,柞水县环境分局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和“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严惩”原则,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重点围绕辖区尾矿库安全、除尘器及脱硫脱硝设施安全和危险废物暂存间环境安全等方面扎实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做到县内环保设施无环境安全隐患。
开展尾矿库环境安全排查整治。全县24座新老尾矿库,其中闭库9座、新建1座、在用4座,停运10座。在用尾矿库废水均循环利用于厂区生产,无外排情况;闭库及停用尾矿库出水经沉淀后外排,无直接外排情况。
开展除尘器及脱硫脱硝设施环境安全排查整治。全县涉及除尘器设施企业均能够规范安装、规范运行。涉及脱硫脱硝设施企业3家,其中2家处于长期停产状态,1家在产企业配套安装的脱硫设施,建设符合规范要求,运行过程符合相关操作规范。
开展危险废物暂存间环境安全排查整治。一方面对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了抽查,被抽查的3家机动车维修企业废机油均能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设置了专用暂存库和标识,建立了台账,并实行分类分库存放,同时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危险废物回收合同,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的存贮、转移和处置已基本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另一方面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检查,柞水县医院及中医院均能按照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规范要求,对医疗垃圾进行严格分类、规范贮存,同时按照处置联单要求,及时送至商洛市医疗垃圾处置中心规范处置。
下一步,柞水县环境分局将继续加强对辖区企事业单位环保设施环境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严防尾矿库、除尘器设施、脱硫脱硝设施和危险废物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内生态环境安全。(叶正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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