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加强货车运输监管 夯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为落实《商洛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有关要求,切实加强中心城区货车运输监管,夯实用车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用车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运输管控措施落实到位。11月13日,商洛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赵谊主持召开全市重点用车企业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及联网工作推进会,市支队及商州大队相关人员,第一批16家重点用车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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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会上,宣读了《关于开展第一批重点用车企业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及联网工作的通知》,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平台技术人员讲解建设内容、联网程序和运维要求,并对企业关注的问题进行说明,陕西锌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围绕加快推进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及联网工作做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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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要切实担负起企业移动源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按照要求推进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及联网工作。要加快工作推进,合理选择安装设备,覆盖相应监控点位,规范系统运维管理。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企帮扶,加强技术指导,对未按要求安装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并联网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督。要夯实工作责任,对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出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对拒不按要求整改的,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方式处理。(供稿:商洛市生态环境局)

责编:杜鹏飞

编辑: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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