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民检察院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整治情况公示

(张颖)自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开展学习教育,深入自查自纠,全面进行谈心谈话,以“七查一处理”及“六整治”为重点,坚持“主动查”与“组织查”,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始终,推动查纠整改环节各项工作走深走实。现将查纠整改环节整治情况予以公示。

自查自纠情况。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开展两轮谈心谈话,共计75人次。所有谈话均认真落实“五必谈”“六重点”要求,覆盖率达到100%,通过谈心谈话,交流思想,发现问题。组织开展个人自查。37名在编在岗检察干警均进行了3轮填报,共发现12人13项问题,经核查11人无违规行为,1人由县纪委核查。

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紫阳县人民检察院于4月12日和5月13日先后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佳斌指导民主生活会,会前制定了民主生活会方案,会后对对照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制定整改措施销号管理。组织生活会以2个党小组为单位开展,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会。“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做到了人人知晓。在查纠整改环节动员部署会议及2轮谈心谈话中,均宣讲“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4月9日集中学习《陕西省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实施细则》,全体干警对政策做到了人人知晓。

组织查处情况,收集举报线索。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建立线索受理工作方案及台账,公开省第九指导组进驻安康期间设立的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收集涉及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干警的案件线索,截止目前未收到线索。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按照要求,该院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3件(何欢案由市扫黑办核查),全部进行倒查,对集中、反复举报同一对象并查否的涉黑涉恶线索倒查1件,均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

开展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按照“一案三查”、分类处理、跟踪督办的要求,对本院2018年以来的决定不批准逮捕案件、决定不起诉案件、改变定性案件、撤回起诉案件、判决无罪案件、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等六类189件案件进行自查,发现9个方面的问题,反馈给承办人,已全部完成整改。

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不涉及未办结涉法涉诉案件。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印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由该院三个业务部门牵头,成立专班,共评查案件1063件,其中刑事案件151件,民事行政执行案件211件,减假暂案件151件,社区矫正378件,财产性执行案件172件。通过评查发现执法司法突出问题9个。及时会同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司法局召开法律监督专项检查联席会反馈存在问题。六是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对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2018年以来刑事案件554件,全部核查完毕,暂未发现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经省、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分别进行智能化数据排查,经紫阳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核查,均没有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情况。

通过查阅1990年以来本院监督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档案资料,建立本院工作台账,按照上级要求对本县1990年至2020年30年办理的减假暂案件共计151案全部核查完毕,未发现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情况。对23名离任检察人员是否从事律师职业情况进行排查,未发现充当司法掮客的情况。

开展队伍建设巡查。4月27日,县委政法委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对我院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队伍建设巡查,对该院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廉洁执法、选人用人等方面进行全方位“体检”“扫描”,反馈问题3个,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现已整改到位。

顽瘴痼疾整治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张贴宣传海报的方式公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措施及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全面排查,未发现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未发现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未发现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未发现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该院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了相关长效机制,出台《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防止干预司法工作办法》《防止干警及其家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工作办法》等长效机制。并结合工作实际,推出便民利民措施5项16条,为民办各类实事20余件,进一步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提高时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6月2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通报了整治情况,班子成员对整治效果作出了承诺。

“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经多轮次宣讲“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及其实施细则并开展自查自纠,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人。

责编:张颖

编辑:江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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