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富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连续破获两起电信诈骗案

(刘亚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离不开两个重要的载体,电话卡和银行卡。诈骗分子为逃避打击,经常从他人手中购买大量手机卡、银行卡。因为一张身份证可以注册多张手机卡,所以部分群众为了谋取小利便用自己的身份证为诈骗分子代办手机卡,沦为他们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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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安部“断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富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按照县局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成立专班,组织专人严厉打击出售出租手机卡的黑灰产业链。近日,刑侦大队通过深度研判、循线追查,成功破获2起电信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惩戒18人,查获手机卡百余张。

6月17日,刑侦大队接到上级反馈线索,我县一居民成某乐名下一张手机卡涉嫌诈骗,涉案金额29万余元;孔某佳名下一电话卡涉嫌诈骗,涉案金额11万元。接到线索后,刑侦大队迅速组织专班开展调查, 随着孔某佳的到案,民警循线追查出其朋友郭某明、任某新办理的共计10张电话卡以800元出售给高某。6月24日,成某乐到案,其对给马某某提供5张电信电话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在调查中,办案民警经过精准研判,发现这两起案件有同一上线,且锁定了这一上线为富县一居民孔某东,民警立即对其实施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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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实,嫌疑人孔某东在2021年5月份通过手机社交平台“蝙蝠”了解到买卖手机卡的事情,后孔某东在明知道买卖手机卡会导致电信诈骗等违法行为发生的情况下,为了以赚钱,发展高某、高某龙等人为自己提供手机卡。高某同意给孔某东提供手机卡后,除自己办卡外,又发展孔某佳、丁某、袁某辉等人为其提供手机卡;高某龙同意给孔某东提供手机卡后,除自己办卡外,又发展程某玲、马某乐、成某乐、刘某子、孙某康、贾某某等人为其提供手机卡。涉案手机卡达百余张,涉案人数达20余人。

目前,富县公安局已对嫌疑人孔某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及嫌疑人成某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并案侦查,嫌疑人高某、孔某东、高某龙均已被该局依法刑事拘留,嫌疑人孔某佳、马某乐、成某乐被采取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及在校学生,不要为了蝇头小利出售手机卡,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出售者不仅会被列入不良信用用户,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陈洋)

责编:刘亚莉

编辑:江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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