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法官的为民情怀——记紫阳法院优秀法官伍贤畅

(张颖)在陕西省紫阳县人民法院有一位法官,扎根基层法庭26年,在平凡的岗位上恪尽职守,默默工作,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他先后被评 “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安康法院系统案件质效先进个人”,被省高院记个人二等功,被安康市委政法委评为“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干警”。2021年1月,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他就是该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洄水人民法庭庭长伍贤畅。

不畏艰辛 一切为了方便山区群众

“守护百姓安宁是我的职责,能为山里群众带来法治的阳光、带来公平正义就是我最大的满足。”伍贤畅这样说。

洄水法庭是附近几个乡镇唯一的法庭,但更多的时候,这里是空着的。伍贤畅已经习惯了把庭审场所从办公楼搬到山野农舍和田间地头。“山里群众来一趟法院不容易,办案怎么方便群众怎么来。”伍贤畅说,“我们上门立案、巡回审判,这样当事人就能少跑点路。”

在一起聋哑老人诉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案件中,因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为了不让老人跑路,伍贤畅翻山越岭来到老人家中。

伍贤畅先和老人耐心沟通,了解老人的想法,又多次上门找老人的几个子女了解情况,但几个子女都说自己如何孝顺老人,不承认对老人不好。伍贤畅于是走访周围村民了解情况。之后,他把老人的几个子女叫到一起,通过给他们讲自己走访了解到的大量事实,并向他们宣传“诚、俭、孝、勤、和”的新民风。一句“老人的今天就是你们的明天”让几个子女汗颜,最终,几个子女主动共同承担了赡养老人的义务。整个案件中,老人没有跑一趟法院,而伍贤畅往村里跑了五六趟。

紫阳县山大沟深,交通不便。伍贤畅的时间,大多都花在了弯弯绕绕的山路上。有些地方,车只能开到村委会,接下来就得靠摩的和船,很多时候还要走路。在伍贤畅的记忆中,最远的一个村距离法庭有90多公里,单趟就花了五六个小时。

在法庭伍贤畅一年大约经手120件案子,其中80%都需要下乡。“基层法庭的法官可不能坐在法庭闭门审案,下乡是最常用的办案方式。”伍贤畅说,“有些案子需要举证,但山区群众举证不规范,事实又存在,只能靠法官出面实地查看,不然就不能了解实情。到村里叫上村干部一起沟通,问题才容易解决。”

每年春节前后是伍贤畅最忙的时候。农村外出务工的人多,这个时间段都会回来,到法院立案的人较多,案子如果不及时处理,一耽搁又是一年。正月里,最多的一天伍贤畅接了8个案子,从早上8时一直忙到深夜。

伍贤畅是全院办案能手,办理的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9%,调解率超过80%。每一起调解案,可以说都是伍贤畅用脚步丈量出来的,上山下坎、爬坡蹚河,田间地头、农家小屋都留下了他调解奔波的足迹。始终坚守在大山深处,不动摇、不畏难、不懈怠,30年如一日把法律送到田间地头、院坝村落、群众身边。他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宏大主题落到崇山峻岭之间,写在了百姓内心深处。

力求实效 用忠诚和担当守护一方平安

在农村发生的各类案件中,邻里纠纷和家庭纠纷占了绝大多数。如何让事件尽快平息,让双方心服口服,不让小事演变成大案,是伍贤畅最操心的事。

“在农村办案,如果对当地的风俗民情不了解,是没办法解决问题的。”在基层工作多年,伍贤畅对于办案有自己的心得,“遇到啥事说啥话,都有讲究和分寸。现在大家的法律意识都强了,我们不处理到位,大家是不会信服的。”

2017年10月,伍贤畅接手了一起比较棘手的纠纷案。紫阳县界岭镇麻园村三组村民陈某,邀请亲朋好友在家吃午饭,饭后,陈某跑到楼上往下掀柴火,洪某就在楼下帮忙锯。没想到掀第二根时,洪某的妻子抱着年幼的外孙女从楼下经过,木棒恰好打到孩子头上,孩子不幸身亡。

死者家属情绪激动,要求陈某赔偿60万元。村上赶紧给伍贤畅打电话,刚从洄水镇赶到县上开会的伍贤畅得知情况后,二话不说,立即叫上司机开车前往界岭镇。“作为法官,我应提早介入,避免事态扩大。”

处理过多起类似案子的伍贤畅知道,只要死者还没入土,安全隐患就存在,甚至会激化矛盾,演变成冲突。他赶到村里后,把意外过失致人死亡的法律政策给双方讲明白,先说明陈某该负哪些责任,接着又做死者家属的工作,“你们明知道楼上在掀柴,孩子外公还在帮忙锯,可是你们没有避让,确实是没尽到监护责任。”伍贤畅还把双方家族成员召集到一起,让大家商量解决办法。

从中午一直到晚上,伍贤畅就没停过嘴,轮番给双方讲政策、开导、劝解,最终洪某一方出具谅解书,经法庭和派出所共同努力,纠纷得到圆满解决。伍贤畅还不放心,跟死者的家属一起打着火把,把死者送到坡上埋了,一直忙到第二天凌晨才离开。

“这起案件的亮点在于,伍贤畅并没有就案办案,如果只是简单判决结案,但赔偿款很难有效履行到位,潜伏在案件背后的矛盾依旧没有得到化解。但在伍贤畅的积极处理下,终于达成了各方都满意的结果。”陕西省紫阳县人民法院院长毕传祥评价道。

2016年,紫阳县法院推行审判团队化管理后,他又身兼第二审判团队负责人,负责洄水和蒿坪两个法庭的工作,负责6个镇近13万群众的立案、审案工作,最远的两个镇之间相隔约100公里。为了处理好村民的纠纷,他经常在几个镇之间来回奔波,节假日都不休息。

农民出身的伍贤畅,看多了山里人的不易。“纠纷能在前端解决最好,一方面能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为当事人节约成本。”伍贤畅说,乡镇的案子一般标的都不大,到法院诉讼当事人要举证,费时费力,请律师的费用就得三四千元,给当事人增加了不少负担。

“虽然他的职务是法庭庭长,但他做的事已经远远超出了职责范围。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起诉则不受理,但他总是主动介入化解纠纷。”熟悉伍贤畅的洄水派出所所长王君说,“伍贤畅的主动介入使辖区发生群体事件和恶性案件的风险和概率大大减少,他用忠诚和担当守护了一方平安。”

一心为民 群众满意就是最大的奖赏

说起伍贤畅,无论是领导、同事还是熟悉他的群众,无不竖起大拇指啧啧称赞。和他一起共事的书记员唐燕表示由衷地佩服。“他和当事人一见面就像多年的好朋友,让当事人多了一份亲切感和信任感。他经常告诫我们年轻人,和群众沟通要随和,不能把自己当成‘官’,这样才能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2017年10月的一天,一位妇女带着5岁的孩子来到法庭,哭诉丈夫对她不好,不知该怎么办。伍贤畅耐心听完妇女的倾诉,随后拨通她丈夫的电话。经过一番沟通劝导,夫妻双方和好如初。“一个电话竟然就把问题解决了。”这让唐燕有些“震惊”。

在调解过程中,伍贤畅总是以最大限度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让他们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法的天平在民心,当了法官,就得一碗水端平,以最小的代价,真心实意地给群众解决问题。”伍贤畅说,“看着一件件纠纷得到解决,群众满意而归,就是我最大的满足,也是我坚守在基层法庭的意义所在。”

在一起农民工索要工程款纠纷案中,工程已竣工,施工方已撤离工地,在无法联系到施工方的情况下,伍贤畅带领法庭的干警不辞劳苦多方查找,终于找到施工方。他认真细致地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原告、被告双方达成协议,农民工们顺利拿到了被拖欠的工程款。

伍贤畅把自己看得很轻,但在群众的口中,他是“百姓身边的好法官”。20多年的时间里,群众切实感受到了伍贤畅的好,同时在心里掂出了这个庭长的分量——一种对于乡村安定必不可少的力量。

2019年3月,因工作需要,组织让他到执行局担任执行局长助理一职,岗位虽然变了,但一心为民的初心始终未改,每年办理执行案件240余件。在执行工作中,伍贤畅一直坚持执行适度原则,甚至自掏腰包纾解民困。2020年3月,在承办一起房屋腾退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抵触情绪较大,强制执行难度大。他充分平衡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利益,多次组织村委会、镇政府等沟通协调,耐心细致给当事人释法析理、做大量思想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当事人终于同意自行腾退房屋,但表示经济困难,他又自掏腰包垫付了两千元的搬家费,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难题,最终该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在30年的法院工作中,伍贤畅同志心怀崇高的职业理想,以法治中国建设为己任,忠诚敬业,敢于担当,勇于奉献,始终充满激情。这就是一位出生秦巴山下农民家庭的法官伍贤畅的朴实素描。(吴庆华)

责编:张颖

编辑: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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