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人民检察院:保护红色资源 传承红色基因

(张颖)今年以来,凤县人民检察院在“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中,立足县域实际,在保护的精准度、参与度、满意度上狠下功夫,全面提升红色资源保护效果。

结合两当兵变策源地、工合运动发祥地和航天三线精神摇篮等红色文化,凤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带队,深入凤县9个镇全面寻访革命旧址,调研县域内革命文物的保护现状,选派3名检察干警担任专职核查员,对查明的11处革命文物逐镇登记,建立台账;对县域内4处烈士纪念设施开展专项检查 ,实地走访相关单位、烈士陵园、革命旧址,对烈士纪念设施管护现状、烈士事迹宣传等摸清底数做到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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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访中发现仍有两处散葬烈士墓地未被认定。这两处散葬烈士墓地所埋烈士均为无名烈士,其具体姓名已难以考证,目前健在的亲历者很少且年龄较大,烈士身份认定申报工作以及相关英雄事迹宣传工作存在阻碍但迫在眉睫。下一步,院将以监督相关单位对此次寻访查明的两处散葬烈士墓及时进行申报工作为重点,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确保烈士事迹不会失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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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院结合红军长征公园建设及全县革命文物开发保护规划,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无文物保护标志、未划定保护范围、烈士纪念设施日常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该院加强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文旅局等行政部门的磋商,要求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对未能及时整改到位的,将通过检察建议、提起起诉等方式督促有关部门加紧整改。截止目前,已向有关单位发出书面检察建议2份,提出口头检察建议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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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群众法治意识,该院在重要革命旧址、场所外制作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宣传专栏,集中宣传凤县革命文物特点、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对革命文物保护意识,让他们自发保护革命文物,在该县营造共同保护革命文物的氛围。 

坚持“思想是行动的指南”不放松,凤县人民检察院以保护革命文物工作为切入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等大力开展党史、凤县革命史、革命优秀传统学习,通过自发学、部门学、集体学等方式,在全院掀起“深入学习党史传承革命精神”的热潮,使干警接受一场思想大洗礼,将革命精神传承到实际工作中,具体到每一件小事,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大力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赓续共产党人精神血脉,让每一名检察干警都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本职工作中,为检察事业贡献力量。(库建科 包雪琴)

责编:张颖

编辑:拉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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