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严查城镇燃气工程安装乱收费 对已取消收费项目变相收费依法查处

        合理确定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收费标准、取消不合理收费。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为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对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变换名目另行收费的,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据了解,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出台《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我省结合实际提出相关意见,对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的定义、内涵做了明确界定,对合理确定收费标准、简化收费方式提出了具体要求。我省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已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积极做好政策宣传,指导燃气工程安装企业按照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通过开展成本调查等工作,摸清当地燃气工程安装市场成本费用、收费标准等情况,对超出《指导意见》规定的不合理收费,要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约谈、提醒等方式指导燃气工程安装企业自主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减轻用户负担,主动开展价格信息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地住建(城管)部门进一步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施工管理,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守工程质量标准,严禁不合格工程投入使用。
         省发改委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管工作,监督燃气工程安装企业做好收费公示,保障用户对收费标准和价格构成的知情权,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对以供气安全等为由对非利益相关方施工并已验收合格的燃气工程另行加价的,以及对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变换名目另行收费的,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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