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丹凤县严格落实省市蓝天保卫战相关要求,聚焦重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21年空气优良天数达到345天,优良率94.5%;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04,实现“三连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全市第二。
产业能源结构持续优化,丹凤县依法取缔关停砖瓦窑企业2家,建成47个村级光伏发电电站并实现并网发电,与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100兆瓦整县农光互补及分布式光伏发电协议;新敷设燃气中压管网4.8公里,安装居民用户2200户,清洁能源利用率不断提高。
移动源污染防治不断加强。丹凤县累计淘汰高排放老旧车辆75辆,开展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联合抽检执法专项行动4次,抽测柴油货车尾气排放150余辆;深入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及排气检测治理工作,累计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176台,监督性抽检171台,有效地推进了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
扬尘治理持续加强。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纳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督促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治理“6个100%”措施;配置垃圾自动清扫车辆和洒水车辆,在城区主要路段开展湿法清扫和洒水抑尘,每天清扫2次,洒水6次,保持了城区空气的湿润和路面清洁,有效防止了道路扬尘污染,城区环卫机械化作业覆盖率达到89%以上。
扎实开展VOCs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汽修业、加油站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城区10家涉喷漆作业的汽修企业、5家加油站点加强VOCs治理设施日常维护并落实相关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持续减少VOCs排放;结合全县城镇管理工作年行动,建立城管、市场监管、环境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对城区露天烧烤、餐饮油烟开展集中整治,督促多家餐饮经营户和露天烧烤户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改用电、液化气等清洁能源,减少油烟排放;扎实推进VOCs监督性监测,立案查处2起,倒逼涉VOCs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禁燃工作取得实效。出台了《关于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持续加大对烟花爆竹燃放的污染管控,有效减少了烟花爆竹燃放污染。(郭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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