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精准保障

 

        近日,省民政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将父母重病重残、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失联和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儿童纳入精准保障。

        《实施意见》强调,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机制,合力强化监护、生活、教育、医疗保障措施,规范认定流程,督促落实监护责任,优化关爱服务机制,提供资金支持,强化父母失信失责惩戒等,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营造生活无忧、充满关爱、健康发展的成长环境。

        《实施意见》指出,对生活困难家庭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优先保障和特殊保护,按照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养育标准全额发放补贴;对有心无力的家长,予以支持帮扶;对有力无心的家庭,在保障儿童权益的同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实施意见》还规定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在救助和保护系列工作中的职责和路径。

        《实施意见》要求,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并规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流程、退出机制、保障措施、部门职责等。(记者 喜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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