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环境分局:持续强化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管

环境自行监测是对环境污染程度的数据化和信息化的测量与计算过程,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为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提升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压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近日,山阳县环境分局组织技术人员对辖区内排污许可企业开展了自行监测专项检查工作。

专项检查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覆盖了污水处理、医疗、固废处置等重点行业共十余家排污单位,运用现场核查、资料审阅与技术指导融合于一体的方法,力求全面精准。检查人员重点核查了企业排污许可证载明要求、自行监测方案制定、监测报告编制及“陕西省污染源环境监测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与完整性,核验自行监测实际开展情况与方案的符合性。同时,对委托检测机构的资质能力、监测报告的规范性进行了评估,并对部分企业的废水、废气在线监测站房设施、仪器运行状况及周边环境一一进行了现场检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信息公开不及时、台账记录不规范等问题,检查人员现场进行了详细答疑与技术指导,手把手帮助企业整改,耐心讲解自行监测相关法规要求,引导各排污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并明确了整改期限,建立了问题跟踪机制,确保整改要求落实到位。

下一步,山阳县环境分局将持续强化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监督检查与技术帮扶力度,坚持问题导向,以监测方案可行、数据真实可信、信息公开完整为目标,扎实落实相关管理制度,推动企业自行监测工作不断提质增效,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更加精准、可靠的监测数据支撑。(朱瑶)

责编:杜鹏飞

编辑: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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